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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综合评级连续亮“红灯”,这家险企何时能摆脱“不达标”阴影?

三峡人寿风险综合评级连续六个季度不达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也在监管红线之下。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亏损,今年前三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投资时报》研究员 李沐阳 这家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已经连续六个季度亮“红灯”了。10月30日,三峡人寿官网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三峡人寿今年第一及第二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D,同时,该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未达到监管最…

三峡人寿风险综合评级连续六个季度不达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也在监管红线之下。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亏损,今年前三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投资时报》研究员  李沐阳          

这家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已经连续六个季度亮“红灯”了。

10月30日,三峡人寿官网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三峡人寿今年第一及第二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D,同时,该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未达到监管最低要求。不仅如此,三峡人寿去年四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也并不理想。

值得注意的是,成立于2017年12月的三峡人寿始终处于亏损状态。从偿付能力报告看到,该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在保险业务收入同比下降的同时,净利润亏损规模也进一步扩大。

《投资时报》研究员还留意到,三峡人寿原董事长与公司对簿公堂,讨薪金额高达四千余万元。目前,法院尚未对此劳动争议纠纷作出裁定。

针对偿付能力、经营业绩等情况,《投资时报》研究员向三峡人寿发送了沟通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该公司针对具体问题的回复。

偿付能力持续亮“红灯”

据2023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三峡人寿2023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D。

不仅如此,《投资时报》研究员查阅过往偿付能力报告发现,三峡人寿去年第一至第四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C。    

根据监管要求,险企偿付能力达标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可见,三峡人寿早已是偿付能力不达标企业,而且进入2023年后风险综合评级进一步下行。

三峡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也不理想。

据偿付能力报告披露,2023年第一、二、三季度三峡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80.62%、70.02%和60.7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83.73%、75.13%和67.56%。

可以看出,今年以来三峡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呈现不断下降趋势,第三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比上季度下降9.31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比上季度下降7.57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三峡人寿今年三个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监管红线之下,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亦正不断逼近红线。

三峡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也表示,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偿付能力承压以及相关的战略和可资本化等风险。公司正在持续推进偿付能力改善工作,保障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三峡人寿2023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    

数据来源:公司偿付能力报告

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三峡人寿偿付能力报告披露,今年第三季度,该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317.6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4688.44万元同比下滑;净利润为-3993.85万元,与去年同期的-2849.88万元相比,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从累计数来看,今年前三季度,三峡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为3.57亿元,同比下降25.87%;净利润为-1.26亿元,与去年同期的-0.82亿元相比,同样呈现下滑态势。

另外,三峡人寿今年前三季度的综合投资收益率为2.65%,不及该公司近三年的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后者为4.93%。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三峡人寿自成立以来始终处于亏损状态。据过往年报披露,2017年—2022年,三峡人寿分别实现净利润-0.84亿元、-0.58亿元、-1.19亿元、-1.05亿元、-0.65亿元和-1.10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是否意味着全年大概率呈亏损状态?如何缓解净利润、偿付能力双重压力?对于《投资时报》研究员的疑问,三峡人寿并未予以回应。    

三峡人寿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指标

数据来源:公司偿付能力报告

原董事长讨薪4220万元

在三峡人寿始终处于亏损状态的同时,还有一件事情较为棘手。

今年4月和6月份,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别公开了黎已铭与三峡人寿劳动争议的一审和二审民事裁定书。

据了解,黎已铭系三峡人寿原董事长,此民事案件为黎已铭状告三峡人寿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未经合法程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讨薪金额高达4220.58万元。

据民事裁定书披露,黎已铭诉称,2011年1月6日,黎已铭接受三峡人寿的发起人委托成立筹办组,并被任命为筹办组组长,主持筹办工作。2015年12月10日,发起人会议通过了黎已铭的工资标准和发放原则。2016年1月8日,黎已铭与筹办组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三峡人寿注册登记后应一次性补发黎已铭自2011年1月6日至三峡人寿工商注册登记日即2017年12月20日期间的工资。2016年3月,经保监会批准,黎已铭被拟任为三峡人寿董事长,继续负责筹办工作。2017年12月20日,三峡人寿经批准成立,黎已铭就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自筹办组到正式成立直至有效运营期间,黎已铭一直为三峡人寿提供劳动,工作期间多次向三峡人寿主张劳动报酬,三峡人寿未足额支付。2021年9月30日,三峡人寿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前提下,违法解除与黎已铭的劳动合同。    

截至目前,三峡人寿与黎已铭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尚未见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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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投资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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