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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宇事件,“消失的饭卡”

等待真相的壹读君 | 家宁 敏敏胡鑫宇事件的真相,现在还是扑朔迷离。据华龙网,目前案件的最新进展是,在胡鑫宇遗体发现地一墙之隔的地方,有挖掘机正在铲土作业,现场工作人员正通过专业筛土工具筛土,筛过的土…

等待真相的壹读君 | 家宁 敏敏

胡鑫宇事件的真相,现在还是扑朔迷离。

据华龙网,目前案件的最新进展是,在胡鑫宇遗体发现地一墙之隔的地方,有挖掘机正在铲土作业,现场工作人员正通过专业筛土工具筛土,筛过的土已经垒起了三个土堆。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知情人士透露胡鑫宇饭卡仍在搜寻,挖掘机等设备进场可能就是在寻找饭卡。

图源:中国新闻周刊视频截图

此前胡鑫宇家属发布的寻人启事显示,胡鑫宇的录音笔和校内饭卡一同消失。1月29日,警方通报称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一支录音笔,已送相关机构鉴定并试图恢复数据。

现在就饭卡还没有找到。

胡鑫宇的饭卡在整个案件中能证明什么,重要到需要警方大费周章搜寻?动用挖掘机和铲车这样的大型设备搜寻饭卡,会不会破坏案件现场?

“消失的饭卡”在本案中重要吗?

在案件侦查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是“让证据说话”。

《刑事诉讼法》中对此有相应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著名法学教授张保生也主张“证据之镜”原理,司法机关只能从证据这面镜子中发现案件事实。

关键证据是很重要的,但单凭某个证据无法完成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单一证据也同样不能作为裁决标准,只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有力证明案件的事实。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处长陈为钢在其《刑事证据链研究》中表示,“证据链”指的是: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证据链节(或证据)所组成的、通过链头的相互联结形成的联结点以及链头与链体的客观联系,内容能得到相互印证并体现或提高证据的证明力,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集合体。

只有形成一个完整、连贯并可以互相印证的证据链,才能帮助法官还原案发现场,做出准确的裁判。在一整个证据链中,证据链节是最小的证明单位,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证据”,可以被诉讼采纳的证据包括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由各方当事人提供或有关司法机关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

在所有的证据中,“物证”是十分重要的。

一般来说,可能成为案件物证的材料包罗万象。简单分类有实物和“痕迹”,前者包括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等,后者包括血迹、手印或指纹、脚印等。不同的案件现场需要着重收集的有效物证并不尽然相同,比如盗窃现场可能要勘查收集现场的鞋印、毛发和指纹等,凶杀现场可能需要作案凶器、现场遗留物、血液痕迹甚至气味等。

图源:《重案六组》截图

那么,胡鑫宇的饭卡是不是揭露案件真相的关键物证呢?

在饭卡被找到并解码之前,还不能确定。

不过,就像花粉这样微小的事物,都有可能成为凶案现场证据链中的有力一环。

《花粉知道谁是凶手:FBI法医生态学家破案手记》的作者、生态学家帕特里夏·威尔特希尔曾用比对案发现场和凶手汽车上的植物“孢粉数据”,证明了凶手确实到过案发现场的事实,这个数据也成为当时破案的关键证据。

这朵兰花就是破案的关键 | 图源:《小小姐们》

可以说,几乎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人和物都有可能成为断案的关键,侦查人员都不能大意处置。饭卡这样的实名制、有记录、能揭示死者生前生活情况的物证,虽然不能确定其能提供多少接近真相的信息、是否是影响案件走向的证据链中的关键一环,但在当下的情况下,积极搜寻是有一定必要性的,如果此时就忽略这一张“消失的饭卡”、甚至将其当做不重要物证,将有可能影响物证的证据效力,进而对案件侦查结果造成负面影响。

那如果大费周折搜寻之后还是找不到胡鑫宇的饭卡,是否会因为证据链缺失而永远找不到真相?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刑事法专职律师熊鑫公开向记者表示,饭卡是重要证据,其证据价值取决于学校的饭卡管理系统,如果后台有记录,可以证明胡鑫宇用餐情况,这属于生活情况的一部分。如果一直找不到饭卡,也可以通过别的证据予以补强。

一般来说,发现案件现场的物证, 需要在现场附近的重点部位,如出入口及进出路径、尸体所在的中心现场、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和其他物品附近等,进行重点搜寻。不过,目前有很多人质疑,找饭卡就找饭卡,为何要开动挖掘机,不怕破坏现场吗?

挖掘机会破坏案件现场吗

对“破坏现场”的这一质疑可以理解。

实践证明,现场勘查和保护工作,对案件的侦破十分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四节对刑事案件的勘验、检查做出了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虽然胡鑫宇事件目前还不是刑事案件,但保护现场同样重要。

一般而言,保护室内现场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将相关场所一并封锁起来,比如布置警戒,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如果室内现场范围较小,且侦查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可以先将现场的门窗封闭起来,但应事先记录保存门窗的原始状况,且避免接触可能留有痕迹、物证的地方。

要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图源:图虫创意

室外现场的保护,通常是在现场周围布置警戒,封锁现场,原则上应当把事件地点、可能留有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都包括进去。且保护范围应适当划大一点,避免痕迹物证等遭到破坏,后续侦查人员到现场后可根据情况缩小保护区的范围。

有时由于一些不可抗因素,痕迹物证可能受到摧毁,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

标志保护法 已经发现了的痕迹、物证处,用粉笔、白灰等物圈出来。

记录保护法 在保护过程中,必须移动现场物品时,需详细记录移动前现场的状况。

遮盖保护法 气候因素可能破坏现场的痕迹物证时,可以使用洁净的遮盖物加以遮盖,但忌用有浓烈气味的物品遮盖。

拍照记录法 在醒目的痕迹边放上尺子或其他标志物,进行不同角度方位拍照,且要把周围的环境以及物品的摆放位置都拍照记录下来。

转移保护法 即将痕迹、物证进行转移、提取。

对普通人来说,保护现场最好的方法就是:离远点。

挖掘机前去的地方是被封锁的|图源:微博@中国新闻周刊

当然,现场并不会被无限期保护下去,现场的东西也不是永远不能动。

一般来说,保护期是从发现现场到现场勘验、检查结束,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加以保护,比如有时存在二次现场勘验的可能,当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回到胡鑫宇的案件中,据澎湃新闻消息,胡鑫宇案件律师胡国庆表示目前仍然在等待现场勘验报告、尸检报告、录音笔鉴定结果等,由此可推测出,现场勘验已经结束,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如有必要,是可以动用挖掘机寻找证据的。

截至发稿,胡鑫宇事件依然没有定论。最新被曝光的信息是胡鑫宇的一些笔记,他写下了“新环境真的难适应”等文字。

图片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根据致远中学副校长胡冬旺的回忆,胡鑫宇的班主任发现他的物理课本最后一页写着:“如果我不活了,将会变得怎么样?”

现在答案有了,但胡鑫宇也无法知道了。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张文琴. (2015). 浅析刑事案件现场处置原则.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3(3), 4.

[3]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痕迹物证?如何保护现场的痕迹物证?

[4]冯爱冰,谢萍.证据链:认证案件事实的另一视角[J].法律适用,2011(07):65-68.

[5]陈为钢.刑事证据链研究[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04):128-136.

[6]王永生.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笔录中物证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及对策[J].法制博览,2020(34):115-116.

[7]韩易浦.关于命案现场刑事证据链形成的研究[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0,19(05):45-48+71.

[8]蒋震韬,李江楠.基于证明力逻辑的命案证据链构造研究[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9,21(01):24-30.

[9]张振华,郭子华,郑雨.陈向阳:让案发现场“说话”[J].方圆,2022(18):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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