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江西省胡鑫宇事件工作专班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事件调查情况。
真正能够给公众带来长久安全感的,不是警方所谓丰富的经验,而是警方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尊重科学逻辑的工作方法。
在失踪人员下落不明生死未知的时候就排除刑事犯罪可能性,这显然不严谨、不科学的。
江西警方工作不足之三
竭力澄清案情,忽视防范自杀模仿
还有最后一点我想特别强调呼吁的,就是真正关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防范自杀模仿效应。
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警方为了彻底证实胡鑫宇的自杀意愿,公布了大量胡鑫宇录音笔中的原话,并通过直播画面向全国播放。虽然公布录音内容经过了家属的同意,但这些带有强烈消极情绪的遗言原话公布出来,实在是有着极大的情绪冲击力和模仿风险。
公安是人民的公安,除了要对胡鑫宇失踪这一舆情事件负责,还要对广大公众负责。影响力如此巨大的一个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选择要公开的信息时,理应考虑到防范自杀模仿。
我能够理解警方需要通过公布详实证据,以便彻底平息阴谋论的猜疑,但录音部分其实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法,就是让家属来出面,表明他们听过了录音内容,接受胡鑫宇自杀的结论。这样就可以避免公布录音细节,也能够更好地回应公众疑问。
为了避免犯同样的错误,这里我就不再复述一遍录音内容了。
我想呼吁看到这篇文章的所有人,不要传播任何带有胡鑫宇录音内容的信息,以免对同样处于心理困境中的人们形成心理冲击,导致自杀模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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