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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裁判文书网上的一则判例,在坊间引起了热议。因执着于想吃火锅,妻子与丈夫发生了争吵,谁知愈演愈烈,气急的妻子竟然在中途跳车丧命!而丈夫也因此被告上法庭……
2020年9月的一天,王强驾车载着妻子去看3岁多的女儿。路上二人一直因为“吃火锅”的问题发生争吵。其实,早在出发前,夫妻二人就因为这个问题争论许久了。妻子李丽表示,自己现在只想去吃火锅,并不想去看孩子。而王强则坚持要先去看孩子。
坐在后排的李丽看丈夫并没有调转车头带自己去吃火锅的想法,生气之余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在车辆还在行驶的情况下,打开车门跳车!
医生到场后发现,李丽是头部落地,所以因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王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被告律师陈述,在案发前,本案被害人李丽借了27万元的外债,用于平时的吃喝享受。而王强不仅一个人担负起了照顾年幼女儿的责任,还一边打工一边偿还债务。
法院量刑时考虑王强的自首情节以及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案例中的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上海法治报
伊内斯
这起命案,火锅不“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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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这个例子的时候,掌柜觉得男主有点冤,女主自己从后排右侧跳车的,在前面开车的男主有什么过失呢?为此,掌柜去翻了一下《刑法》,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而本案的男主,和女主的女儿都已三岁多了,应该了解女主的脾气,所以法官认为他“过于自信”而没有及时避免女主的过激举动,最终导致了这起惨剧的发生。
当然,掌柜不觉得这是由火锅引发的命案。吃火锅只是两人争吵的表象,深层原因是女主婚后因为消费而借了一屁股外债,和男主的婚姻出现了罅隙。这次争吵可能是火锅,下次争吵也可能是烤串,不是吗?
而女主作为一名母亲,不带孩子不说,去看孩子的路上却只想着先吃一顿火锅,这样的母亲并不称职。而且,作为成年人,她应该知道从行驶的车上跳下去有多危险。这也是很多网友觉得男主有点冤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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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易断
人还是活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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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无对证,全凭人说,究竟是不是因为吃火锅而跳车,现在任由被告的一张嘴诌。
法院最终对于被告方提供的关于外债及死者贪图享乐的证据并未采信,只是基于自首和谅解书给予了从轻量刑,说明空口无凭的事法官自有判断。
唯一我们确信的,就是妻子应该是赌气自己开门跳车的,因为丈夫在前排开车,无法做出推搡等行为。而从两人分坐前后排来看,在出发前已经有了隔阂。
置气而轻生,是最不值当的事。曾经有报道在菜场里有人为了砍价5毛钱,一怒之下捅死了对方。客观冷静地想,5毛钱无论如何不可能与1条人命等价,但是悲剧就是这么发生了,可见怒令智昏。《流浪地球》里MOSS也说,让人类永远保持理智是一种奢求。
但是,掌柜还是想说,当我们感觉怒火中烧的时候,尽量,尽量深呼吸,平复情绪。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任何有可能危及生命的事,莫抱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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