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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 关于不向下修正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7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亚…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7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亚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亚药转债”转股价格。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了9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65,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0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24号”文同意,公司9.6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亚药转债”,债券代码“12806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亚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30元/股。年12月31日总股本536,494,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亚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亚药转债”转股价格为16.3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6.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9日、2022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25 元/股向下修正为8.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9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50元/股向下修正为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00元/股向下修正为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自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从2024年4月2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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