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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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 国金证券”)作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柯迪”、 “ 发行人”、 上市公司”或“ 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负责爱柯迪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爱柯迪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法定代表人 冉云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魏博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上市公司名称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933注册资本 89,722.117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法定代表人 张建成联系电话 0574-87562112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10月28日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及发行审核阶段 本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最终顺利完成推荐发行人 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本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同时出具推荐文件;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新增股本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发行人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本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五、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及发行审核阶段 爱柯迪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及时向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本次发行的推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爱柯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爱柯迪对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査工作。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对爱柯迪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 国金证券认为,爱柯迪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了审阅,认为本次证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爱柯迪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完全转股完毕,且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 魏 博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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