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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羊股份: 关于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债券代码:123188     债券简称:水羊转债   &en…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债券代码:123188     债券简称:水羊转债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63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72 元/股),已触发“水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 12 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13 日至 2025 年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4 月 1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水羊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3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949,8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9,498.7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9,498.7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424.00 万元(含税)的余额 69,074.7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02.87 万元(不含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695.83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3936-10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水羊转债”,债券代码“12318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1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4 月 3 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71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71 元/股调整为 13.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因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及 2019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水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61 元/股调整为 13.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12 日起生效。  二、“水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63 元/股)的  三、“水羊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的议案》,考虑到“水羊转债”自 2023年 10 月 11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13 日至 2025年 4 月 12 日),如再次触发“水羊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4 月 1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水羊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水羊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 6个月内减持“水羊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前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况如下:          期初持有数量     期间买入数   期间卖出数量    期末持有数 持有人名称            (张)      量(张)     (张)      量(张)   陈喆       2,698      0       2,698     0  张虎儿       16,141     0      16,141     0  吴小瑾       11,800     0      11,800     0  黄晨泽       9,997      0       9,997     0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水羊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 个月内减持“水羊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水羊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水羊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保荐人对水羊股份本次不提前赎回“水羊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8.5 元/股,“水羊转债”当期转股价为 13.63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水羊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自 2025 年 4 月 12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水羊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水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羊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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